刘毓新
(政治人物)
大专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安宁市城建局副局长、规划局。2014年7月,涉嫌违纪被调查。2017年9月,昆明中院认定刘毓新受贿19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安宁市城建局副局长、规划局副局长、局长,安宁市副市长,曾任任中共安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务),昆明市建设局局长,现任昆明官渡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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