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方勇
(政治人物)
2015年7月16日,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方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共温州市纪委查明:胡方勇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中共温州市纪委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胡方勇,男,汉族,1958年9月出生,浙江平阳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平阳[2]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正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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