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荣获第二届广东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深圳市2003-2004支持妇女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度深圳市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4年,深圳市法律援助处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被广东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006年3月和4月分别被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示范窗口"和"先进集体"称号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前身是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于 1997 年2 月挂牌成立,定性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 9 人,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下设综合部和法律事务部。2005 年 5 月 27 日,经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为市司法局下设正处级行政事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