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军 女,1958年12月出生,河北沧州人,回族,博士,教授,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宁夏大学化工学院副院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天然药物工程中心主任。1977年至1982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化学系学习,1982年1990年在宁夏医学院任教,1990年至1995年在兰州大学化学系学习、攻读博士学位,1995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到宁夏医学院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1997年被破格晋升为教授,1999年在台湾中央研究院任博士后研究员,1999年10月至今在宁夏大学任教,2002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