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英模、革命烈士张鸿瑜,1975年12月至1998年11月,男,汉族,1994年考入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1996年8月毕业后分配到陇南地区西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工作,二级警员警衔。张鸿瑜同志从警的两年里,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勤学好进,钻研业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爱憎分明、嫉恶如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任劳任怨:牢记宗旨,扶危济困;诚实谦逊、热情厚道、团结同志。两年多来,他参与侦破刑事案件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参与查处治安案件29起,调解民事纠纷57起,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累计折价四万余元。在平凡的岗位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