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怀山,男,汉族,1952年7月生,江苏省涟水县人,中国共产党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硕士学位。曾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2017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7年6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7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孙怀山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孙怀山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02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孙怀山案提起公诉。2018年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孙怀山受贿一案。1970年至1973年任江苏省金湖县农机厂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