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保护联盟(IUCN)将保护地定义为:通过法律及其它有效方式用以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自然及文化资源的土地或海洋。在我国,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天然林部分的国家森林公园以及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自1956年中国科学院在广东省鼎湖山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至今,已近半个世纪。半个世纪以来,我国保护地的发展建设走过了曲折的道路。时至今天,我国已建有自然保护区1960个(其中国家级226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77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29处,森林公园1186个(但其中只有天然林部分的森林公园有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我国保护地在数量上和面积上(约占陆地国土面积15%)均具有一定规模,并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