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和国时期的奴隶制。产生于4世纪末,大化改新后被废除。部是皇室和贵族占有的奴隶集体,一般冠以主人名、职业名,种类有田部、部曲、品部等。大和国统治集团的奴隶人数众多,按分工分别编成不同的部,包括负弓矢以充警卫的韧负部;提供陶制品的土师部、陶部;充任宫廷杂务的膳部、豚养部、马饲部、锻冶部、弓削部;地方上提供水产的海部、看守山林的山部;在屯仓、田庄中耕作的田部、部曲;由外来侨民中的有知识者编成的史部、藏部等。其中以在皇室直辖领地中劳作的田部和在贵族的田庄中从事生产的部曲数量最大。田部民又包括三种类型:将移民和被征服者直接编成田部;保留原有的农村公社的形式,采取向公社成员征收年贡形式进行剥削的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