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行利率是银行或金融机构不同行处之间办理结算,内部调拨资金要发生资金财务关系,构成联行往来,对联行往来资金计算利息的利率就称为联行利率。这是加强各银行行处的业务经营核算,在银行内部打破资金使用 “大锅饭”,落实经济责任制,用经济办法管理银行的重要措施。对联行往来资金计算利息,克服了信贷资金无偿调拨的一些弊端,使存差行把吸收的存款转存入中国人民银行时,利息反出可以得到补偿; 贷差行承担一部分利息反出,可以促使其有效经营资金,但由于我国存、贷款利率相同,又较低,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联行利率接近或低于吸收存款利率,存差行上存资金得不到益处甚至亏本,不利于吸收存款; 而贷差行借入资金发放贷款,利息收入高于利息支出,这样不利于控制贷款规模,而且借款即使贷不出去,再存入中国人民银行也不亏本,因此,制定联行利率时,要把各专业银行作为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联行存款利率应不低于银行吸收存款利率,而联行贷款利率应高于联行存款利率,但要略低于银行发放贷款利率,使贷差行注意节约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