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冶金工厂使用的煤气有: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和转炉煤气,少数企业还使用发生炉煤气。各种煤气在使用中的含尘浓度一般在10mg/m3左右,“OG”法净化的转炉煤气含尘约50mg/m3,经电除尘器进一步净化到10mg/m3后供用户使用;因此煤气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尘量,在环评工作中可不进行统计。通常焦炉煤气使用情况较好,转炉煤气回收部分的使用情况也较好,但个别企业小转炉煤气未回收或吨钢回收率较低,而高炉煤气放散率往往较高。评价单位应通过煤气平衡分析,对企业提出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的煤气利用途径,充分利用煤气资源,提高煤气利用率。当煤气不足时,评价单位需通过煤气热值及热效率核算,建议企业进行煤气的可行性置换调整或用燃油补充煤气的不足;如:用高炉煤气置换动力厂、焦化厂、轧钢厂的部分焦炉煤气,用转炉煤气置换轧钢厂的焦炉煤气,在煤气不够的情况下用燃油置换轧钢厂的煤气等;煤气平衡结果要请企业确认,这是进行企业建设项目建成后SO2排放量计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