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价值,从根本上讲,是存在于一切人类社会中的,因为人总是既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又以社会的形式存在。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则有个人价值,以社会的形式存在则有公共价值。但是,在传统社会中因为人们无法摆脱人身依附关系,无法获得彼此平等、独立的人格,个人价值没有得到承认和实现,所以“公共价值”也虽有若无,人们意识不到公共价值的存在。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社会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共价值是同个体或私域价值相对应的范畴,是指同一客体或同类客体同时能满足不同主体甚至是公共民众(公众、民众) 需要所产生的效用和意义,它主要由政府或社会团体设计、开发、制造、组织、治理,提供、分配给公众进行消费和享受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共价值存在于公众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之中。公共价值的内涵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理解:一是指客体的公共效用,二是指主体的公共表达,三是指规范的公益导向。这三个方面的含义在逻辑上是彼此关联、相互隐含的,是从不同侧面对公共价值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