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驱优势(First-mover advantages)是设法使自己成为一个新开发市场或新产品的先驱者,以获取回报的一种战略。这种回报就是持久的,长期的市场控制力,令竞争对手无法或难以仿效,企业因此能够生存,盈利和发展。也被称为先发优势或先行优势。比如电子商务行业中的Amazon,ebay,yahoo!公司。早在1985年,Robinson and Fornell就提出了先驱优势(pioneer advantage)概念;此后有一些学者和研究人员进行了较多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获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先驱优势理论在市场营销中多用来解释在市场竞争中,先进入市场者相比后进入者存在着哪些竞争优势。因此,在企业科技竞争中,先驱优势理论主要解释企业优先研发和运用新技术能为企业带来哪些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