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指挥使,官名,明制为正二品。唐末有行在都指挥处置使,为临时差使,五代始用作统兵将领之称。明代凡朝廷有吉凶丧事,序头衔,都指挥使在布政使、按察使之前。都指挥使职司军政,各率所部隶于五府而听命于兵部,为地方最高军事长官。明初年,可以世袭得之,后定制不准世袭。明宣宗后,都指挥使成为巡抚下属。唐末有行在都指挥处置使,为临时差使。据杜文玉教授考证,都指挥使在晚唐时已为较常见的武职。《资治通鉴》广明元年(880年)十一月条载:“汝郑把截制置都指挥使齐克让奏黄巢自称天补大将军。”张国刚教授于《唐代官制》中亦说:都指挥使,“掌领兵征讨,与都知兵马使无异,而晚唐都知兵马使之名已不多见。疑即为都指挥使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