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体法
(法学术语)
新主体法,又称新起点法、新实体法,或重新开始法,该法假设企业合并产生了一个全新的报告主体,在合并日也就是这个全新的报告主体的产生日,所有参与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都要以合并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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