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兆恩墓
(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林兆恩墓位于莆田县华亭镇后角村石门山,明隆庆五年(1571年)林兆恩55岁时营造,坐北朝南,石构,外观呈“风”字形,石雕龟背纹坟丘,墓碑上刻“明三教先生子谷子龙江林公墓”,前置石供桌。墓埕3层,埕前沿设半月池。墓东侧外30米建石门寝殿1座。 199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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