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控告,是指不具名,化名或者假托他人姓名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指控和告发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者犯罪分子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人匿名的原因是多样的。主要是害怕受打击报复或者有某种难言之隐或者意在诬陷他人。对匿名控告检举的问题要慎重对待,认真检査,不要轻易肯定或否定。要注意区别匿名控告和匿名诬告的界限。防止行为人借机故意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在多数政治性的投票中,为了维持投票的公平性,有着"无记名"的一项原则。在此原则下,人人都必须匿名投票;通常违反此原则是犯法的〈如亮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