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被轻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收治。”是中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更迫切,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受到了威胁。2010年10月10日,第十六个世界精神卫生日,“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共同发布了该报告,这是我国首部从法律视角对精神病收治制度进行分析的民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