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保证是诚实保证的一种,职位保证与指名保证不同之处是在职位保证契约中不列出被保证人的姓名,只列各级职位及其人数,每一职位都有确定的保证金额。职位保证有两种: ①单一职位保证,即同一保证契约只承保某一职位的若干被保证人,无论任何人担任此一职位均有效。担任同一职位的每一个被保证人,都有规定的保证金额。因此,在约定的承保职位与被保证人人数不变时,被保险人的更换,可以不通知保险公司,反之,则必须通知保险公司。任何职位都可以投保,但相同职位中有一人投保时,其余人员也必须投保。②职位表定保证,即同一保证契约承保几个不同的职位,每一职位都确定有各自的保证金额。其余规定基本与单一职位保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