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的二度创作是指演唱者在表演过程中保持曲作者的基本要求,同时对音乐形成自己理解、处理和自己的风格特色,准确而完美地揭示作品的内涵与风格,塑造鲜明的音乐形象。音乐表演自从与音乐创作相分离,作为对第一度创造的成果——从而—音乐作品的表演,获得它的独立品格以来,一直被人们称作第二度创造或再创造。声乐表演作为二度创作的主要手段,本质就是赋予声乐作品以活的音乐生命体和情感发展的过程。其创造性不仅是要忠实地再现原作,更要通过再现对原作进行丰富和补充。它为表演者提供了理性认识的基础和范围。如果进行二度创作时要注意两点:一是认真读谱和把握作品风格,以求得较为准确的感受和体验;二是真情地投入,将自己的感想和感情融入这个声乐作品之中。只有这样才能使作品有血有肉,更具有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