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院
(古代官制名)
实录院,在唐宋时期,帝王都有实录,多是根据起居注和时政记编写而成,由翰林学士和起居舍人充任编写,编写机构名为实录院,但并非是常设机构,一般是实录编完则撤销,作为官署形成于南宋。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置,掌修实录。设提举一人,以宰相兼任; 修撰同修撰、检讨无定员,检讨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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