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理楼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大楼,坐落于经管学院南侧,坐西朝东。占地7418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大楼采用现代和古典相结合的建筑形式,体现了法律的尊严与依法治国的至高无上。法学院大楼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先生亲自定名为“明理楼”,是香港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主席荣智健先生通过由香港法律界知名人士李国能大律师、梁爱诗律师和陈弘毅教授等发起的“清华大学法律系之友慈善信托基金”捐资兴建的。1997年11月奠基,将于1999年投入使用。荣智健先生共捐赠3000万元,其中2100万元建设明理楼,另外900万元作为法律系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