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麟年,(1870——1930年),字绂臣(亦称绂宸),号幼石,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人。生于进士世家,天资聪颖,爱文好学,自幼承受严格的庭训,4岁诵读诗文,书写篆隶。19岁中举人,23岁中进士。历任户部郎中、兴安府(今陕西安康)知府等职。1912年,由陕西弃官回归故里。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甲午战争失败后,日本逼签《马关条约》,激起全国人民反对,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发动在京应试之举人1300余人,联名到都察院上书,提出变法主张。是时,丁麟年正居北京,虽已成进士,供职户部,但对公车上书非常赞同,支持康梁正义行动。因当时户部尚书翁同龢是丁麟年中举之主考官,故与之相识,交往甚密。翁同龢倾向维新,丁麟年亦受维新思潮影响,政见与康梁相同。维新变法失败后,康梁出走,丁麟年以资助之。民国初年,康梁回国,康与先生在济相见,同拍照片,留为纪念。 辛亥革命前夕,当地哥老会异常活跃。清政府敕令禁止,对会首严惩不贷。丁麟年却令会首胡云山前来府衙,对他说:“我不管你在不在哥老会,我主要看你对百姓有没有害处……”尔后,对胡不但不加惩处,反而放他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