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汉臣(1500—1561), 明山东平度人。约生于明弘治十三年(1500),卒于嘉靖四十年(1561)。嘉靖五年(1526)与李学诗、崔廷槐三人同科中进士,5年后任御史。嘉靖十年(1531)提出根治滹沱河水患建议被朝廷采纳,水患得治。同年上疏赞同户部试行赋役改革,建议推行“一条鞭法”。至万历初年,“一条鞭法”在全国实行,成为中国赋役史上一次重大改革。著作现仅存《咏大泽山》七律一首。平度有官廉、张祯、官贤、孙仪4人中式,在全国和全省各州县中都居平均水平。同一时期内,山东共举行乡试十九次,录取举人1427名。平度连同上述4人,还有张公玉、官一夔等,共16 人中式,远远高于全省的平均数。到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丙戌科会试,平度人傅汉臣、李学诗、崔廷槐三人同科考中进士。这次共录取300名,其时全国共1330 余州县,平均4个州县考中一名。平度州考中三名,为平均数的12倍。这在全省成了轰动一时的新闻。傅、崔二人是乡试中式(嘉靖元年)后四年考中进士,李学诗更是青年连捷。他们都是在三十岁前就摆脱了那桎梏士人思想的八股制艺的束缚,得以认真研求经世致用的学问,都成了杰出的平度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