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本,字志道,号蒿庵,常州府江阴县人,明代著名的法律专家,官至大理寺正。严本自幼丧母,八岁时便离开父亲,到姑姑家从师求学。少年严本天资聪颖、酷爱读书、博闻强记,乡邻为之侧目,赞曰“少通群籍”。后来,严父年事渐高,严本回到江阴,种田奉养父亲。劳作之余,严本仍不忘读书,尤其喜好“研习法律”,他与一些德高望重的乡贤结为忘年交,常常一起探讨学问,并将自己的居室命为“君子斋”。由于严本聪慧过人,又肯吃苦,学问很快便大有长进。当时傅霖所著的《刑统赋》流传甚广,严本认为该书“辞约义博”且“注者非一”,增加了研习的困难。于是,他运用自己所学、发奋写作,编著了《刑统辑义》,共成四卷,一时间洛阳纸贵,广为传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