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林,[公元1906年-1999年]李大林(1906—1999),原名李镜彩,曾用名曾宝,广东梅县丙村镇人。7岁在丙村私塾上学。1920年到教会办的梅县广益中学读书。1921年,和同班同学朱仰能等带头-,反对学校强迫学生信教、读圣经等,掀起有200多学生参加的-学潮。1924年到新办的梅县学艺中学读书。1928年到上海考入大陆大学社会系。 192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编入文化小组,被选为党小组组长。1930年,任中共闸北区委秘书长。1931年春,任香港海员工会党团(党组)书记。同年7月,因叛徒告密被香港英国当局逮捕。一个多月后,李大林的大哥在香港请律师为其辩护,被判处驱逐出境,15年不准再回香港。即离开香港去上海,在上海找到党组织,恢复了组织关系。 1932年,在上海任海上区委书记,并负责与全国海员总工会联系,参加有关工会工作。1933年7月,任中共江苏省省委巡视员。同年12月,因叛徒出卖,在沪东区被国民党当局逮捕。1934年4月,在南京军人监狱被判15年徒刑。1937年9月,第二次国共合作达成协议后,经周恩来与有关方面交涉后被释放出狱。出狱后负责审查、教育在狱有错误的人员。同年12月,任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部长。1938年3月,任中共广州市委书记;7月,任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部长;10月,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张文彬到延安参加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期间,代理省委书记。1940年12月,中共广东省委分立中共粤北省委和粤南省委,任粤北省委书记。 1942年5月,中共南委组织部部长郭潜在韶关被捕后叛变,李大林被郭潜出卖,再次被国民党当局逮捕。一个多月后,在狱中得知郭潜叛变,为抢救南方党组织,承认个人身份,并和中共粤北省委秘书长严重取得联系,告知郭潜叛变的情况和自己在狱中的情况。粤北省委即组织撤退,并电告上级。1944年10月,日军准备进攻韶关,李大林经由二哥剑虹找到堂叔李伯鸣(国民党省党部委员)和老同学汤毅生(省税警团团长)联名作保释放出狱,但不让离开韶关。出狱后,严重派人送来1000元和人参并告诉暂不联系,以防敌人跟踪,以后再派人去找。同年底,日军进攻韶关,国民党当局才让李大林回梅县老家。1946年5月,党派廖安祥送给李大林20万元法币和一封介绍信,叫李大林和夫人张瑛从汕头0到香港找组织。抵香港后,尹林平、饶彰风代表党接见,说组织决定李大林夫妇随东江纵队北撤。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