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疗法(Maritalrherapy)又称夫妻疗法,是指一对夫妻就他们的夫妻关系及婚姻问题为主要焦点而进行的治疗方法。婚姻疗法的观念与施行,可以说始于19世纪初。当时欧美各国社会面临工业化的变迁,相应地带来了夫妻关系的变化,也主生了夫妻间的适应困难,随之也感到了婚姻咨询的必要。到1920年左右,欧洲的医学家开始从夫妻关系的角度来了解性问题的真象,即通过人际关系来探讨个人的病理,可以说是精神医学理论上的突破,到20世纪40年代,英国的米特曼医师(B·Mittlenan)著书阐明神经症求治者的病理起因与所处的婚姻问题有密切关系,提议治疗已婚神经症的求治者时,宜同时分别治疗求治者的配偶。1950年前后,随着W·马斯特(WillianMaster)及V·约翰逊(VirginiaJohneson)在美国发表性行为研究结果之后,从夫妻的情感关系来探讨性问题的风气又兴起。但只把焦点放在性关系上,而未全盘注意夫妻关系来施行婚姻问题的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