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立法,是15世纪末至16世纪,英国都铎王朝颁布的迫害失地流浪者的法令。立法背景15世纪末至16世纪,英国都铎王朝颁布的迫害失地流浪者的法令。由于圈地盛行,大批无地农民,流离失所,沦为流浪者,从而,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并影响国家的税源和兵源。为此,都铎王朝从亨利八世,开始颁布了一系列,迫害破产农民和禁止流浪的法令。这些法令,以各种手段惩治流浪者,有鞭笞、烙印、割耳、卖为奴隶乃至处死。法国、尼德兰等国,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也曾颁布过类似的法令。马克思形象地称这些法令,为"惩治流浪者的血腥法律"。血腥立法的颁布,引起英国农民的不断反抗。立法影响在国内,都铎王朝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高压政策。政府颁布了一系列"血腥立法",迫害在圈地运动中,被抛出的失业流浪者,对他们施行鞭打、烙印、割耳和降为奴隶等刑罚,甚至处死。"血腥立法",最充分地体现了封建专制王权的阶级本质。16世纪,英国工人的生活状况,也是不堪忍受的,政府颁布劳工立法,把工人的工资,强制地压低到有利于企业主赚钱的界限内。由于价格革命的影响,工人的实际工资下降,但是,压低工资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