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农庄,是苏联农民为共同经营农业生产而组织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基本简介集体农庄,是前苏联建立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和集体劳动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农业企业。在苏维埃政权初期,苏联农村曾经出现过农业公社、共耕社、农业劳动组合等多种形式的集体农业(见苏联农业集体化)。30年代初苏联开展全盘集体化运动时,确定农业劳动组合为集体化的基本形式。此后,通常就把农业劳动组合称为集体农庄。在集体农庄中,基本生产资料如大型农具、役畜、畜群、经营用建筑物等等,属于集体所有;庄员进行集体劳动;农庄的收入在扣除补偿生产资料消耗、提取公有基金以后,按庄员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给个人消费。同时允许庄员保留一定数量的宅旁园地和小农具,自养一定数量的牲畜和家禽,经营家庭副业。发展概况在农业集体化初期,集体农庄规模不大。1928年,平均每个集体农庄只有13户农户,100公顷农业用地;1940年,为79户农户,1400公顷农业用地。50年代中期,苏联广泛合并集体农庄,集体农庄规模迅速扩大。1981年,苏联共有集体农庄25900个,平均每个集体农庄有489户农户,6500公顷农业用地,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