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革命"是巴列维在1962年发动的。所谓"白色革命",意即"不流血的革命",它的发动背景是:50年代末期,伊朗经济形势不断恶化。虽然享有石油开采权的石油公司付的钱比过去多了,但贪污和无能严重消耗着国家收入。失业在增加,社会和政治动乱在增加。历史源头思想来源于德意志19世纪的"白色革命",当时德意志公民表达的是自由民主与民族统一相结合的意愿,并在1848年革命中成功的体现出来。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巴列维拟出了"白色革命"的6条原则,于1963年1月26日提交第一届国民大会通过;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陆续增加到12条。这12条的主要内容是:1.废除佃农制,凡是大地主占有的土地,均应重新分配给农民所有。2.全部森林属于国家所有。3.将所有政府经营的工业企业出售给合作社和个人。4.这些出售的企业所获利润,应由劳资双方分享。5;修改选举法,准备实行普选,特别是妇女都要参加普选,6.要建立一支知识分子大军,凡是应服兵役的高级中学毕业生,均可担任教师。7.要建立一支由各科医生所组成的卫生工作者大军,到农村去进行免费医疗工作。8.要建立一支促进农业发展的大军。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