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cūnmín),英文名,villager,乡村的百姓,也就是居住在村一级行政区划内的公民。据我国《大百科全书》的解释:村民是"居住在一国境内,受该国管辖的自然人",对乡村的解释是"也称农村,是区别于城镇的一类居民点的总称"。在《现代汉语辞典》的解释:村民是"乡村居民",对居民的解释是"固定住在某一地方的人"。我国现阶段对"村民"这一概念的理解与界定一直处在模糊不清的现状。2000年7月25日在北京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委员们在审议有关法规草案时,提出法规的制定应多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探讨什么样的人是"村民"时,给村民概念下了一个定义:认为凡18岁以上且具有某村农业户口就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