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和发展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由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性质所决定的。人民民主专政从根本上规定了中国政党制度的核心价值和制度要素,从而形成了与西方政党制度相区别的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适应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政体的要求,是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确立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人民民主专政[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使用的一个词汇,由毛泽东提出,毛泽东说,「人民民主专政」即「人民民主独裁」。这个词汇是不把「专政」当作贬义词使用的片语,中国政府视之为适合中国特殊国情的政治架构形式。按照列宁的说法,专政是「不受限制的、凭藉暴力而不是凭藉法律的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