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由吉林大学法学研究所改制而成,为中国理论法学科学研究的核心基地,是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建设学科,为中国法学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做出了贡献。历史发展1988年,吉林大学以法学理论学科教师为主体成立了法学研究所。1999年,经过人事改革、人员重组和机构调整,更名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2年,中心的法学理论学科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2003年,经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发展目标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发展目标是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