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下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交换需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来实现,劳动报酬也需要以货币为尺度来计算。因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存在货币。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货币,与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制度下的货币有本质的不同,它不再充当剥削的工具,而是加强工农、城乡之间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联系的手段,体现着工农之间、各经济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互相依存、互相协作的关系。①价值尺度的职能,即表现与衡量商品价值的职能。社会主义国家可以自觉地利用货币的这一职能,有计划地核算社会劳动耗费,制定产品的计划价格和各种价值指标,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