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信贷部分贷款是成员国在使用完全储备部分贷款额和第一信贷部分贷款额之后,如果还需要提取其余部分的信贷额,基金组织就要从严掌握贷款条件,并在使用过程中进行一定的监督,以体现区别对待政策。基金组织对申请提取动用高档信贷部分贷款的成员国,要求其提出内容广泛而且有数字指标的稳定财政的计划。成员国只有遵守其计划中确定的一定政策指标时,才有权提用贷款。这些指标,又称为行为准则,包括信贷政策、贸易政策和国际收支政策、政府的筹资要求、压缩外债,以及汇率政策等。如果成员国未能遵守计划规定的要求,就需要审查并采取措施促使其达到计划确定目标。此项贷款通常采取备用信贷安排期限的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