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修好条规》(日本语:日清修好条规;假名:にっしんしゅうこうじょうき),是在大清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日本明治4年)9月13日,日本与清朝之间签订的条规.日本大使为伊达宗城(だてむねなり),清朝大使为李鸿章(りこうしょう)。中日两国在历史上有频繁的友好往来,但自明代倭寇扰华,丰臣秀吉侵略朝鲜,中日两国的官方往来便断绝了,加上两国不久又都开始实行闭关锁国政策,除了民间少量的商贸往来,基本上没有了联系。1871年签订的《中日修好条规》,既恢复了中日两国之间的官方交往,同时也是近代中日两国签订的第一个条约,自此,近代中日关系也得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