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organization),经济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农村经济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资金、技术、设施、人才等优势,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为目标,面向市场需求、组织化程度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增强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是相对于传统小规模、分散化耕作、自给自足的农户而言的。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有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的背景下,传统农户家庭耕作、家庭农场自给自足的农业经营方式显然不能适应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的要求,于是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等。①专业大户。俗称种养大户,是在从事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农户中脱颖而出,具有较大经营规模、较强生产能力和较高综合效益的农业经营主体。②家庭农场。是经注册成立,依靠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从事种植、养殖业专业化生产经营为主,并以务农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经营主体。具备家庭经营、适度规模、集约生产等特点。③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