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污水废水处理(sewage and wastewater Treatment of building),工学-土木工程-城市水系统工程-建筑污水废水处理,为达到将污、废水排放或回用至建筑冲厕、绿化浇洒、道路冲洗、车辆冲洗及景观环境用水等水质要求的目的,将建筑物中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粪便污水及洗涤水经过适当处理,达到规定水质标准的过程。建筑污水排放至自然水体前,需要进行处理,使其达到相关水体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建筑污、废水处理回用时,处理出水需要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要求。一般要进行3个阶段的处理,即预处理、主要处理单元和后处理。预处理主要指格栅和调节设施。主要处理单元又可分为物化处理、生物处理及膜分离。①物化处理,主要包括絮凝沉淀、气浮、活性炭吸附等。②生物处理,主要利用水中微生物的吸附、氧化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③膜分离,主要采用超滤(微滤)或反渗透膜对污废水进行处理。后处理主要是以过滤消毒处理方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