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防控体系(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of Social Public Order),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社会管理工程-社会治理工程-社会环境保护工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感为目标,在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公安机关为主导、政府各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积极参与,通过整合社会各项资源,进而形成违法犯罪预防与控制网络及其运行机制所共同构成的系统工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本质上是一个组织化、系统化的社会控制工程,即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依托社会群众共同防治的力量,以社会面、居民区和组织单位的防范工作为基础,从“点、线、面”进行全覆盖,并综合运用包括打击、防范、控制、教育和管理等多元化的方法与手段以实现对社会公共治安秩序的维护。中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中国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核心要素,是动态管理社会治安的主要工具,其主体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