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性经济制度(predatory economic system),经济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与制度变迁理论〕-制度-经济制度-汲取性经济制度,通过掠夺方式使得某些内部人或社会中某些有权有势的政治群体获利的再分配型经济制度。又称汲取性经济制度、攫取性经济制度。掠夺性经济制度的特点包括:①弱产权保护。②行业进入壁垒。③不公平竞争,阻碍市场运行的管制,合同得不到有效实施。掠夺性经济制度的结果往往是有利于某些内部人或是社会中某些有权有势的政治群体。当存在激励因素促使人们去攫取而不是创造时,社会生产就会陷入低谷。当“创造性破坏”变得更加普遍后,它对统治集团的政治权力构成了真正的威胁。掠夺性制度下的增长,在本质上不同于包容性制度下的增长。最重要的是,掠夺性制度无法长久持续。美国经济学教授D.阿西莫格鲁[注]和J.A.鲁宾逊[注]认为,掠夺性制度下的经济增长不可持续。这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持续的经济增长需要创新,而创新必然是一个创造性破坏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