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里需要理论(Murray's system of needs),理学-心理学-普通心理学-动机-需要-默里需要理论,把需要看作个性的中心概念,并用其来说明个性的动力结构规律的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H.A.默里提出。默里需要理论将需要分为基本需要和次级需要。①基本需要。又称身体能量的需要,涉及生理的满足,如空气、水、食物和性的满足。②次级需要。又称心理能量的需要,涉及精神的满足,如成就、交往、情绪和情感的满足等。他认为需要是能渗透到个体活动各个方面的一种力量,需要调节、控制着个体的心理活动,是个体行为所必需的,是个体行为的动力源泉。默里把人类各种需要的相互作用视为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和环境系统联系在一起纳入一个动态系统中。这个动态系统的相互作用决定了个体的行为,由3个部分组成:需要、压力和两者的相互作用。他认为,需要是人的内驱力,在个性形成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需要代表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组织和控制其他心理过程。他认为需要共有20种,它们是:支配、依从、自治、侵犯、谦卑、成就、感知、表现、游玩、交往、拒绝、援助、培养、避免羞愧、防守、对抗、避免伤害、有秩序、理解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