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使用价值(environmental use value),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管理工程-资源登记-环境管理决策理论-环境使用价值,环境资源通过产品或服务的形式满足人们需求的价值。是环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1993年,英国经济学家D.W.皮尔斯(D.W.Pearce,1941~2005)率先提出将环境价值划分为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两部分。环境经济学界普遍接受的环境使用价值的含义包括两种。一种定义方式将环境使用价值分为直接使用价值和间接使用价值两类。①直接使用价值指环境为人们的生产消费提供的,可以直接利用的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如提供食物、燃料、药材等产品,或是旅游、休闲场所为人们提供的娱乐与景观服务;②间接使用价值是环境资源提供的功能效益,不能直接为生产消费过程所利用,例如森林可以保持水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洪涝灾害,这一服务虽不能被直接使用,但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与价值。另一种定义方式除了考虑当下的直接与间接使用价值外,还包含了选择价值。选择价值指环境资源在未来所具有的直接与间接使用价值,是人们在未来所拥有的对资源与服务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