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沉降灾害(subsidence disasters in China),理学-中国地理-中国综合地理-中国地理位置和疆域-中国自然灾害-中国地质地震灾害-中国地质灾害-中国沉降灾害,在中国欠固结或半固结土层分布区,由于过量抽取地下水(或油、气)或大面积采空而造成的大面积地面下沉,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地面沉降由自然因素或人类工程活动引发,是地下松散岩层固结压缩并导致一定区域范围内地面高程降低的地质现象,其为危害严重的缓变型地质灾害。截至2009年,中国累计地面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地区达到7.9万平方千米,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超过50个,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陕西、新疆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为严重的是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上海市1921~1965年地面最大累计沉降量2.63米,影响范围达400平方千米;1966~2011年地面累计沉降量约0.29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