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碱电子理论(electron theory of acid and base),理学-化学-无机化学-[电离学说]-酸碱电子理论,1923年,由美国科学家G.N.路易斯提出的一种广义酸碱理论。以物质对电子对的授受为依据来划分酸碱,认为可给出电子对的物质是碱,可接受电子对的物质是酸。酸碱电子理论对酸、碱的概念为:酸是指凡是能接收电子对的分子或离子。如BF3、Al3+、Cu2+、H3BO3等。碱是指凡是能提供电子对的分子或离子。如NH3、Cl-、OH-、N2H4等。酸是电子对的接受体,接受电子对的能力越强,酸性越强。碱是电子对的给予体,给出电子对的能力越强,碱性越强。酸碱电子理论将酸碱的概念扩展到了极大的范围,而且对化合物特别是配合物的形成和稳定性也给予一定的说明,应用范围很广。按照该理论,阿伦尼乌斯理论中的酸,如HCl中,Cl-是电子对给予体(碱),H+是电子对接受体(酸);NaOH中的OH-是电子对给予体(碱)。在质子理论中,至少有一对未共用电子对的碱就是路易斯碱,如N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