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官僚理论(controlling bureaucracy theory),管理学-公共管理-政策科学-〔基本概念和理论〕-〔政策制定理论〕,通过制度设计对官僚权力与行为进行控制的理论。随着现代化进程发展,社会公共事务越来越复杂,官僚行为自主性随之不断扩张。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理论发展出一系列对官僚行为进行制约、控制和监督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在公共管理视野下,官僚主要是指公共组织中承担行政管理事务的管理人员。在西方国家,官僚体系经长时间发展,权力不断扩张,行政官僚具有专业知识且长期任职,他们的行为具有较强自主性和自由裁量权。西方公共行政价值观经历了从以效率为核心到以公平和服务为核心的演变过程,要求官僚在行政过程中具有公仆意识,角色由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为实现对官僚权力和行为的控制,西方行政实践探索了诸多制度设计和策略。美国学者C.胡德、W.F.韦斯特(William F.West)等提出控制官僚的三条路径:立法机构与法院的分权制衡、官僚体系内部的命令,以及政府内部机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