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位服务设施(low height service facilities),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建筑学-建筑设计-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计要素〕,为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而设置的高度适当的服务设施。低位服务设施的使用者主要为身材矮小的成人、儿童以及乘坐轮椅的人。在公共建筑中,办理各种业务的柜台都应该考虑此类人群的需求。常见的低位服务设施主要有问询台、服务窗口、安检验证台、行李托运台、借阅台等。这种低位台面的上表面距地面高度是有一定要求的,一般宜为700~850毫米。为了方便乘轮椅的人接近设施,其下部宜至少留出宽750毫米,高650毫米,深450毫米的空间,这个空间可以供乘轮椅者膝部和足尖部的移动。另外,柜台前面要留有轮椅能够停留及回转空间。未设置专职人员服务时,宜在明显的位置安装呼叫器和对讲设备。另外,设置挂式电话、饮水机时也应该考虑低位设施,此类设施离地面的距离也要比正常的高度低,其高度在距地900毫米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