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联合会(regional federation),管理学-公共管理-城市与区域治理-跨域治理,具有共同兴趣、爱好和愿望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各自成立组织并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委员会的基础上,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按联合制、代表制原则,自愿参与、平等协商建立起来的区域性的组织。区域联合会的特点包括:①共同性。区域联合会是由具有共同兴趣、爱好和愿望的主体组成。②自愿性。主体可以自愿加入、自愿参加活动和自愿退出。③平等性。参与主体之间平等互利、民主协商。④责任性。参与主体不承担直接的法律义务,但有促进和实现联合会目标的道义责任。⑤灵活性。区域联合会的组织形式灵活多样,决定于参与主体的集体意识。⑥区域性。参与主体是由各区域内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组成。此外,区域联合会的制度化程度比较低,法律约束比较少,或没有法律义务。职能包括:①作为区域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建立责任机制、沟通机制、帮扶机制,促进工作机制区域化。②促进区域间资源共享、工作内容区域化,如通过展开区域发展共促、区域党建共商、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促进各参与主体的发展,实现区域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