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响协奏曲(symphony concertante),艺术学-音乐学-西方音乐史与当代音乐创作-〔音乐体裁样式〕,音乐体裁样式的一种。名称中的“concertante”一词最初源于意大利文“concertare”,具有组织、联合、集合之意。在音乐领域指独奏或独唱同乐队之间的对比和联合,具有同“协奏曲”(concerto)相似的含义。巴罗克时期,该词经常同“concertato”一词混用,用以代表一种混合的音乐群体,其中包括声乐和器乐表演家,以及更大规模的乐队。18世纪下半叶,这个词主要作为形容词,用以修饰交响曲和四重奏等体裁术语。“交响协奏曲”属于一种交响乐作品,其中包括拥有两位或更多独奏家的独奏组合。实质上是一种拥有多个器乐分部的协奏曲作品,而不是拥有独奏声部的交响曲。1770~1830年,交响协奏曲在法国巴黎非常流行。主要在公共音乐厅里由独奏表演家领衔演奏。独奏乐器的组合方式从比较常见的两把小提琴逐渐发展成包括多样乐器组合的表演形式。交响协奏曲的演出将独奏组放在最前面,并将大部分主题材料分配给他们,而乐队除了最初的齐奏呈现,之后仅仅具有伴奏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