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情境中(person-in-situation),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的理论,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一个核心概念、观点和取向。又称人在环境中。“人在情境中”的思想最初是由美国社会工作学者M.E.里士满描述的,尽管她当时并没有使用“人在情境中”这一词。里士满有感于社会工作初创年代实践中“双重焦点”(一方面强调社会改革,另一方面强调个人与家庭)的割裂,试图通过强调和处在群体与环境的互动之中的个人及家庭一道工作的重要性,在它们之间架起桥梁。里士满宣称,社会工作者不应该只聚焦于个人的异常状态而不顾环境的影响,只关注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1951年,美国学者G.汉密尔顿(Gordon Hamilton)在“人在情境中”的观点里加入了一个主观维度,即“人的事件是由不断互动的人与情境,或主观与客观的现实构成”。汉密尔顿认为,直接服务的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是了解服务对象的内在心理冲突,同时利用服务对象的健康方面帮助个人适应其环境,尽管她没有同样强调进行干预,使环境适合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