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民营化(partial privatization),经济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部分民营化,国有股份没有完全退出改制企业的改革形式。包括国有股仍然保持控股地位与剩余国有股仅是小股东两类具体情况。与完全民营化(国有股份全部退出,原国企在产权性质上转变为彻底的民营或外资企业)相对。兴起与结果从现实发展来看,部分民营化于20世纪70年代在发达国家兴起,如英、德等国推动大型国企改制上市。相应地,新兴市场国家和转型经济体自90年代以来也陆续开启了部分民营化改革。就最终结果而言,这类改革在很多国家是过渡性举措,一定时期之后国有股权往往会最终退出。与众不同的是,中国的国企改制成为渐进式改革的代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最终止于部分民营化。从改革的成效来看,部分民营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企业没有割断同政府的产权关系,国企的积弊有难以消除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