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被称为企业的血液,是企业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财产形态趋向多样化。民商事立法上的“财产”概念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供人使用且通过使用或交换,可以满足人的需要的“物”概念;二是为自然人或法人带来利益,主要与人及其财产权相关的权利概念。非债务人财产,一般指债务人占有的但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或是不用于破产清偿的财产。债务人财产与非债务人财产的区分是针对具体财产形态而言的。非债务人财产在形态上涵盖了所有的财产种类,既包括债务人的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财产,也包括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无形财产权利。不同国家、地区在规定非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时,往往仅规定特殊情况下非债务人财产,而对于通过其他立法就可以明确财产真正权利人的情况是不做重复性规定的,如不必规定债务人为他人保管的财产、租赁的他人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因为根据合同法就完全可以解决此类财产的归属问题。财产被称为企业的血液,是企业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财产形态趋向多样化。